时尚健康  男女话题
健康资讯  健康娱乐
 
男性  女性  肛肠  结石  骨科  人流  口腔  皮肤
眼视  耳鼻喉  不孕不育  中医  内科  外科  胃肠
 
网上医院  医院推荐   在线咨询
电子挂号  QQ在线咨询  在线视频
 
当前位置:首页 - 疾病健康 - 女性 → 生殖手术及整形 → 无痛人流妇科专家对药物流产者的忠告
 

妇科专家对药物流产者的忠告

最近更新时间: 2008-7-28 9:05:08

     调查中发现,怀孕后愿意选择药物流产的女性已经占了一半。“维护自尊和隐私权”和“可以不请假休息”是众多女性选择药物流产的主要理由。面对目前越来越流行的“药物流产热”,妇产科专家提出忠告:

   ·服药者必须是停经45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34岁以下;
 
   ·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征。所谓禁忌征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,及怀疑宫外孕、长期大量服药、每日吸烟10支以上、嗜酒等;
 
   ·服药前做B超检查,确认是宫内孕;
 
   ·流产后至少休息3天~5天;
 
   ·严格遵守医嘱,按时复诊;
 
   ·不能连续服药;
 
   ·选择就诊的医院一定要具备急诊条件(可以紧急刮宫、输液和输血);
 
   ·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。
 
   毕竟药物流产只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,它会对女性造成伤害,医学家和伦理学家一致认为:更要的是避孕,而且在避孕的过程中男性应该懂得爱护女性,主动分担一部分责任;女性则要主动学习掌握避孕方法,增强自己的承受能力,要从被动转向主动。

发布者:[ Admin]  来源:[浙江健康网]  
 
推荐文章
 “人流”五大风险不要忽视
 药流“时髦”不赶为好
 妇科专家对药物流产者的忠告
热点文章
 少女意外怀孕怎么办?
精彩图片

药流“时髦...

关于浙江健康网 - 本站动态 - 会员助手 - 服务条款 - 网站指南 - 网络广告 - 技术团队 - 友情链接 - 友情链接吧
温馨提示:本站是健康类的公益性网站,旨在提醒市民"关爱生命,关注健康".站内信息不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,最后确诊还请到相关医院就诊
 地址:杭州市大关路307号(绍兴路交叉口)
Copyright 2007 版权所有 www.0571120.com.
网站常年法律顾问 浙ICP备0800504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