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当前位置:首页 - 疾病健康 - 眼视 → 近视近视眼配戴眼镜,应不应常戴? |
| |
近视眼配戴眼镜,应不应常戴? |
| 最近更新时间:
2008-5-15 14:34:08 |
| |
为了提高视远能力及舒适用眼,大于2.0度的近视眼均可配镜,而且应该配制合格的眼镜。一般视力在0.5以上,屈光度在1.0度以下可暂不配镜,但应积极治疗。3.0度以下配镜应看远戴,看近可不戴。
若有以下之一情况时,应坚持长戴眼镜:(1)病理性近视眼。且应早期配镜。(2)近视眼伴有明显散光。(3)有弱视或有弱视倾向。(4)近视度数≥300度。(5)伴眼位异常或眼球运动异常。(6)其它情况,如有视疲劳或有其它眼病者。对于>3.0度青少年学生,最佳的方式应该配渐进多焦镜或用两副眼镜,一副用于看远和日常活动,另一副专门用于看近作业和近视眼的预防、控制。
配戴眼镜有何优点?
一副合适的眼镜能帮助您视物清楚、持久、舒适、防治眼病、美容、防护及其它功能。眼镜是一种工具,通过光学结构,加上附加装置,置于眼前,以达到不同需要的目的,是特殊的健康商品。因此,检查、处方及配制过程严格地说应该属于医疗行为。由于眼镜具安全、有效、方便及可随时更换,技术与材料上又在不断改进更新,能适应人们不同年龄时期对屈光及视力的不同生理需要,故配戴眼镜,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,将是不可被取代的屈光不正矫正方法。 |
| 发布者:[
Admin] 来源:[浙江健康网] |
|
|
|
 |
| 推荐文章 |
|
|
| 热点文章 |
| |
| 精彩图片 |
| |
|